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備案,填報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表并提交相關材料,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對企業提交材料的完整性進行核對,符合規定的予以備案,發給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并在備案后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相關備案信息。
備案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3.組織機構與部門設置說明;
4.辦公場所地理位置圖、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協議(附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原件、復印件;
5.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原件、復印件或者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說明;
6.《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7.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質量管理制度等文件目錄;
8.網站或者網絡客戶端應用程序基本情況介紹和功能說明;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